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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教职工:
根据学校职改办统一安排,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部门)审核、科研处复核等程序,现就2023年职称评审非主体系列参评人员科研成果积分予以公示。
公示期3天(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0月29日)。
公示期内如有疑问,请持书面材料到科研处查询,逾期不予受理。(2023年非主体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积分表请于科研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马媛媛 3261932;云洁 3261421
科研处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