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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的通知
时间:2011-05-13   点击数: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1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一)和省教育厅安排,今年我院可选派一名教师参与 “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项目。现将我院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    基本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献身西部的精神,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拥有独立的科研课题或者是科技创新团队的组成人员。

详细情况参见《关于做好2011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1.各部门、院系于51418:00时前将推荐人选(限1人)材料报送人事处。申报人员需填写《“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

2.学院审核并确定推荐人选1名,在全校公示,广大教职工无异后,518前报送材料至教育厅。

请各院系、各部门按时做好推荐选拔工作。

     联系人:周                联系电话:0915-326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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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