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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17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现将年终报账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自2017年12月20日中午12点起,暂停办理各类报销和借款业务。 2.2017年12月26日前可办理往来借款还款业务。 3.对于在2017年12月22日前未报销的2017年度内所发生的原始票据,可延续到2018年3月31日前报销(个人科研经费报销可延至4月30日),过期不予报销。 4.重新开始报账日期,于财务决算工作完成后另行通知。 请各报账员和教职工合理安排报账时间。
计财处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