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一、6月23日—24日两天正常报账; 二、6月25日—27日办理毕业生学费清缴、教材费清算及离校手续,不再办理报账业务; 三、教师科研费支出已完成审批手续,届时未来得及报账的,请在下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核报。
计划财务处 2014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