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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院系、部门: 根据公安机关要求,年初要对各单位暂住人口进行清查。学校决定对各院系、各部门的临时用工和各物业公司派驻在学校的相关岗位上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要求:每位暂住人员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1份,粘贴2寸免冠近期彩色半身照片一张,交身份证复印件1张及本人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暂住人口登记表请到保卫处网页上“下载专区”下载。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