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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兑付集资券利息的通知
时间:2013-01-08   点击数:

全校教职工:

     学校定于2013114—16日集中兑付200818日和2009113日发行的集资券利息, 其中200818日发行的集资券到期,持券人可选择还本或展期,展期期限为3年。

本次兑付采用打卡方式,购买人需持集资券到计财处1108室登记兑付信息(兑付信息表格式见附件,其中打卡对象必须为本校正式职工),19日计财处依据信息登记表打卡发放集资本息。请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信息登记手续,若不能按期办理,将与下一批次集资券(326日)同期办理。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